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近日(jìnrì),由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体育局等10家(jiā)单位共同制定的《辽宁省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(ruògān)举措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举措》)正式发布(fābù),以“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”等11方面措施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注重(zhùzhòng)惠民助企、注重辽宁特色、注重政策协同,是《若干(ruògān)举措》的三大特点。《若干举措》注重与(yǔ)大力提振消费若干举措、促进(cùjìn)体育消费的措施等政策衔接,进一步明确市场秩序维护、财会监督、统计监测等机制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
《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
辽文(liáowén)旅发〔2025〕17号
各市政府、省(中)直有关部门,省公共文化(wénhuà)服务中心,中国银联辽宁省分公司(fēngōngsī)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:
《辽宁省文体(wéntǐ)旅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(shěnyì)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(guǎnlǐjú)
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(shuìwùjú)
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(shuìwùjú)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(zǒngjú)辽宁监管局
中国人民银行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辽宁省分行
2025年6月14日(rì)
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
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(xiāofèi)的部署要求,落实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(中办发(zhōngbànfā)〔2025〕16号(hào))和《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 繁荣文化和旅游(lǚyóu)消费的若干措施》(国办发〔2025〕2号)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如下措施。
以习近平新时(shí)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(zǒngshūjì)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,在繁荣文化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,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(gōngjǐ)侧结构性改革,锚定打造高品质文体(wéntǐ)旅融合发展示范(shìfàn)地的目标任务,聚焦稳(wěn)存量、育增量、提质量,丰富惠民举措,进一步提振文体旅消费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(一)支持文体(wéntǐ)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
实施“百城百区”“百城千站”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,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作用,促进金融机构、文旅及相关企业联动,持续推进游客加油优惠(yōuhuì)、“辽品出辽”行动、文旅自驾爱心驿站(yìzhàn)服务,将更多(duō)优质资源投向文体旅领域(lǐngyù)。
针对文体旅领域发放(fāfàng)“乐购辽宁 惠享美好”消费券,省级在(zài)一定额度内按照不超过50%比例,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予以配套支持。
鼓励(gǔlì)A级以上旅游景区打造消费场景、提升消费能级,推出免费或优惠门票等(děng)活动。
支持在线旅游企业,推出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多场景(chǎngjǐng)多品类平台补贴活动,广泛覆盖文体旅消费(xiāofèi)场景和商家。
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商务厅,中国银联辽宁省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,各市政府)
(二)支持“引客入(rù)辽”释放旅游消费潜力
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,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(zhèngcè),优化境外旅客消费(xiāofèi)体验,支持沈阳、大连城市(chéngshì)口岸开设免税店,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(líjìng)退税“即买即退”服务,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。
对组织省外、境外(jìngwài)游客到省内(nèi)旅游的旅行社给予相应奖励,在奖励年度内累计接待省外、境外游客达1000人天数(含(hán)1000)以上的,以“一团一报”形式申报,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以(yǐ)旅游包机、旅游专列等形式引客入辽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(jiǎnglì)标准并且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每(měi)班次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组织银发(yínfā)旅游团、银发旅游列车(lièchē)等(děng)形式引客入辽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的,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(银发旅游列车不同时享受上述旅游专列奖励)。
全省旅行社“引客入辽”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(wànyuán)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(hé)旅游厅(tīng),省税务局、大连市税务局,各市政府)
(三)支持推出“游(yóu)辽宁一票通”产品
鼓励旅游(lǚyóu)企业推出“游辽宁一票通”产品(月票、季票、年票),对于(duìyú)协议A级旅游景区100家(jiā)(含)—200家(不含)并且全年累计销售(xiāoshòu)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(de)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;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200家及以上并且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。
鼓励旅游企业发展“票根(piàogēn)经济”,在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(děng)领域联动促消费。
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四)支持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旅游线路(xiànlù)及产品
支持在线旅游(lǚyóu)企业打造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开设辽宁文旅专题,结合辽宁特色文化和(hé)旅游资源,设计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(3日游(rìyóu)、5日游、7日游)优质文旅线路及新业态旅游产品。
对新设计的(de)“辽宁全景游”线路产品全年累计订购(dìnggòu)达30万人次以上的在线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(tīng),各市政府)
(五)支持举办高品质演唱会(yǎnchànghuì)、音乐节
推动“跟着(gēnzhe)演唱会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,按每站累计(lěijì)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
每站累计售票(shòupiào)5万(含)—7万(含)人次的,予以(yǔyǐ)30万元奖励;7万(不含)—9万(含)人次的,予以60万元奖励;9万人次以上(yǐshàng)的,予以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外观众比例(bǐlì)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3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演唱会、音乐节惠民门票(ménpiào)。
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六)支持举办高品质剧目(jùmù)文艺演出
推动“跟着演出(yǎnchū)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创作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剧目,平均(píngjūn)售票率达85%以上的(de),在本政策执行期内按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
累计售票0.3万(wàn)(含)—0.5万(含)人次(réncì)的,予以2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0.5万(不(bù)含)—0.8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0.8(不含)万—1万(含)人次的,予以40万元奖励;1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(jīné)上浮50%。
鼓励主办单位(zhǔbàndānwèi)推出剧目演出惠民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
(七)支持文博单位(dānwèi)推出高品质展览
推动“跟着展览去旅行”,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体验、艺术普及等(děng)服务;支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等文博(wénbó)场馆(chǎngguǎn)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;支持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(fúwùxiàngmù),合理延长经营时间,扩大接待规模。
对主办单位举办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、高流量的文博美术(měishù)特展,按一个展期(zhǎnqī)内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
累计售票10万(wàn)(含)—15万(含)人次的(de),予以20万元奖励;15万(不含)—20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超过(chāoguò)20万人次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
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(de)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特展(tèzhǎn)惠民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(tīng)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
(八)支持发展(fāzhǎn)邮轮旅游
支持邮轮公司在辽宁部署邮轮航线、设立(shèlì)经营性(jīngyíngxìng)机构,提升邮轮停靠、旅客接待能力。
对在辽(liáo)宁安排始发港全年航次(cì)不低于10次的邮轮公司(gōngsī),给予不超过20万元/航次的奖励,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同时,按照每航次60元/人的标准给予邮轮公司人次(réncì)奖励,对邮轮公司委托接待的旅行社给予入境游客每人次100元奖励,人次奖励纳入“引客入辽”资金奖励范围(fànwéi)。
对邮轮访问停靠天数超过2天的,每增加1天,在上述支持标准基础上再予以每艘次10万元(wànyuán)一次性奖励,累计支持额不(bù)超过50万元。
以上(yǐshàng)奖励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。
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,沿海各市政府)
(九)支持(zhīchí)冰雪旅游消费
组织开展冰雪消费(xiāofèi)季等促消费活动,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(gāopǐnzhì)旅游景区、度假区,鼓励各地丰富冰雪场地和冰雪消费产品供给。
对新获评(huòpíng)的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(dùjiàdì),每个予以一次性500万元(wànyuán)奖励;对新获评的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级以上滑雪旅游度假地,按年度累计售出(shòuchū)门票收入总额同比(tóngbǐ)增长(zēngzhǎng)10%—15%(含)的予以一次性30万元(wànyuán)奖励,同比增长15%—20%(含)的予以一次性5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20%以上的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,各(gè)市政府)
(十)支持举办(jǔbàn)各类体育赛事
推动“跟着赛事去旅行(lǚxíng)”,发挥辽宁体育优势,大力发展赛事经济,对引进、创办、承办较大影响力体育赛事(tǐyùsàishì)的各级(gèjí)政府、体育行政部门、各类体育协会组织、赛事运营公司等主体给予支持。
对于举办职业(zhíyè)体育赛事(tǐyùsàishì),根据(gēnjù)项目类别(lèibié)、商业价值等,经评审,予以(yǔyǐ)30万元—300万元的办赛(bànsài)经费补助(bǔzhù),其中“首赛”给予额外补助100万元;对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,根据项目类别、赛事等级(děngjí)等,经评审,予以不超过3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承办全国各类体育赛事,根据办赛投入、社会(shèhuì)影响力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8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创办和举办具有地域特色、引流能力强的大众体育精品赛事,根据办赛天数、省外参与人数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1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以上补助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。
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体育局,各市政府)
(十一)支持(zhīchí)金融助力文体旅消费
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(kěkòng)的前提下加大文体旅消费信贷投放力度,合理设置信贷额度、期限、利率,简化办理流程,提高贷款审批效率,支持消费者购买文体旅产品和服务,开展(kāizhǎn)文旅活动和体育运动(tǐyùyùndòng)等。
鼓励(gǔlì)相关单位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,探索推出(tuīchū)“保险+消费信贷”类产品。
优化文体旅场景支付(zhīfù)服务,推动银行卡、现金、移动支付等各类(gèlèi)支付服务体系建设,完善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布局。
推进境外人员集中(jízhōng)的文体旅场所银行网点、支付终端、ATM及自助(zìzhù)设施建设和布放,提升入境(rùjìng)游客线上、线下场景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。
(责任单位:人民银行辽宁(liáoníng)省分行、辽宁金融监管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
(十二)维护(wéihù)良好文体旅市场秩序
加强文旅和体育领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,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,畅通举报(jǔbào)投诉渠道。依法查处、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、强制购物、有偿代约(dàiyuē)、恶意抢票囤票、“黄牛”倒票等(děng)行为。抓好重点文体旅场所、游乐设施、住宿餐饮等安全监管,提高应急(yìngjí)处置能力。
(十三)优化文体旅消费服务(fúwù)
鼓励行业创新(xīn),对文体旅(lǚ)产业推出的新业态、新场景实行审慎包容监管。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和安全容量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分级分类适度提高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容量。严格(yángé)落实巡演(xúnyǎn)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,推行“一次审批、全国巡演”。
(十四)加强(jiāqiáng)财会监督和统计监测
主管部门将(jiāng)对奖励涉及的票务(piàowù)销售(xiāoshòu)、现场上座率、带动消费额等情况进行核查,对发现的以各种形式和手段套取奖励资金的,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(zérèn)人责任;涉嫌犯罪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(sīfǎjīguān)追究刑事责任。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、研究机构合作力度,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,做好促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,及时跟进政策施行效果。
本(běn)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执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。本政策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(guójiā)、省有关法律法规(fǎlǜfǎguī)规章及其他政策规定。对符合本措施的(de)事项,同时符合我省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,在同一年度内(nèi)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(zhīchí)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相关奖补资金按照“当年申报,次年兑现”的原则予以支持。政策由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。
来源: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
近日(jìnrì),由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体育局等10家(jiā)单位共同制定的《辽宁省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(ruògān)举措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举措》)正式发布(fābù),以“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”等11方面措施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注重(zhùzhòng)惠民助企、注重辽宁特色、注重政策协同,是《若干(ruògān)举措》的三大特点。《若干举措》注重与(yǔ)大力提振消费若干举措、促进(cùjìn)体育消费的措施等政策衔接,进一步明确市场秩序维护、财会监督、统计监测等机制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
《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
辽文(liáowén)旅发〔2025〕17号
各市政府、省(中)直有关部门,省公共文化(wénhuà)服务中心,中国银联辽宁省分公司(fēngōngsī)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:
《辽宁省文体(wéntǐ)旅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(shěnyì)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(guǎnlǐjú)
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(shuìwùjú)
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(shuìwùjú)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(zǒngjú)辽宁监管局
中国人民银行(zhōngguórénmínyínháng)辽宁省分行
2025年6月14日(rì)
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
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(xiāofèi)的部署要求,落实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(中办发(zhōngbànfā)〔2025〕16号(hào))和《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 繁荣文化和旅游(lǚyóu)消费的若干措施》(国办发〔2025〕2号)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如下措施。
以习近平新时(shí)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(zǒngshūjì)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,在繁荣文化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,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(gōngjǐ)侧结构性改革,锚定打造高品质文体(wéntǐ)旅融合发展示范(shìfàn)地的目标任务,聚焦稳(wěn)存量、育增量、提质量,丰富惠民举措,进一步提振文体旅消费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(一)支持文体(wéntǐ)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
实施“百城百区”“百城千站”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,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作用,促进金融机构、文旅及相关企业联动,持续推进游客加油优惠(yōuhuì)、“辽品出辽”行动、文旅自驾爱心驿站(yìzhàn)服务,将更多(duō)优质资源投向文体旅领域(lǐngyù)。
针对文体旅领域发放(fāfàng)“乐购辽宁 惠享美好”消费券,省级在(zài)一定额度内按照不超过50%比例,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予以配套支持。
鼓励(gǔlì)A级以上旅游景区打造消费场景、提升消费能级,推出免费或优惠门票等(děng)活动。
支持在线旅游企业,推出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多场景(chǎngjǐng)多品类平台补贴活动,广泛覆盖文体旅消费(xiāofèi)场景和商家。
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商务厅,中国银联辽宁省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,各市政府)
(二)支持“引客入(rù)辽”释放旅游消费潜力
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,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(zhèngcè),优化境外旅客消费(xiāofèi)体验,支持沈阳、大连城市(chéngshì)口岸开设免税店,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(líjìng)退税“即买即退”服务,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。
对组织省外、境外(jìngwài)游客到省内(nèi)旅游的旅行社给予相应奖励,在奖励年度内累计接待省外、境外游客达1000人天数(含(hán)1000)以上的,以“一团一报”形式申报,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以(yǐ)旅游包机、旅游专列等形式引客入辽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(jiǎnglì)标准并且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每(měi)班次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。
对于组织银发(yínfā)旅游团、银发旅游列车(lièchē)等(děng)形式引客入辽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的,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(银发旅游列车不同时享受上述旅游专列奖励)。
全省旅行社“引客入辽”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(wànyuán)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(hé)旅游厅(tīng),省税务局、大连市税务局,各市政府)
(三)支持推出“游(yóu)辽宁一票通”产品
鼓励旅游(lǚyóu)企业推出“游辽宁一票通”产品(月票、季票、年票),对于(duìyú)协议A级旅游景区100家(jiā)(含)—200家(不含)并且全年累计销售(xiāoshòu)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(de)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;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200家及以上并且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。
鼓励旅游企业发展“票根(piàogēn)经济”,在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(děng)领域联动促消费。
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四)支持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旅游线路(xiànlù)及产品
支持在线旅游(lǚyóu)企业打造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开设辽宁文旅专题,结合辽宁特色文化和(hé)旅游资源,设计推出“辽宁全景游”(3日游(rìyóu)、5日游、7日游)优质文旅线路及新业态旅游产品。
对新设计的(de)“辽宁全景游”线路产品全年累计订购(dìnggòu)达30万人次以上的在线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(tīng),各市政府)
(五)支持举办高品质演唱会(yǎnchànghuì)、音乐节
推动“跟着(gēnzhe)演唱会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,按每站累计(lěijì)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
每站累计售票(shòupiào)5万(含)—7万(含)人次的,予以(yǔyǐ)30万元奖励;7万(不含)—9万(含)人次的,予以60万元奖励;9万人次以上(yǐshàng)的,予以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外观众比例(bǐlì)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3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演唱会、音乐节惠民门票(ménpiào)。
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)
(六)支持举办高品质剧目(jùmù)文艺演出
推动“跟着演出(yǎnchū)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创作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剧目,平均(píngjūn)售票率达85%以上的(de),在本政策执行期内按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
累计售票0.3万(wàn)(含)—0.5万(含)人次(réncì)的,予以2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0.5万(不(bù)含)—0.8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0.8(不含)万—1万(含)人次的,予以40万元奖励;1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(jīné)上浮50%。
鼓励主办单位(zhǔbàndānwèi)推出剧目演出惠民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
(七)支持文博单位(dānwèi)推出高品质展览
推动“跟着展览去旅行”,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体验、艺术普及等(děng)服务;支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等文博(wénbó)场馆(chǎngguǎn)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;支持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(fúwùxiàngmù),合理延长经营时间,扩大接待规模。
对主办单位举办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、高流量的文博美术(měishù)特展,按一个展期(zhǎnqī)内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
累计售票10万(wàn)(含)—15万(含)人次的(de),予以20万元奖励;15万(不含)—20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超过(chāoguò)20万人次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
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(de)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
鼓励主办单位推出特展(tèzhǎn)惠民门票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(tīng)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
(八)支持发展(fāzhǎn)邮轮旅游
支持邮轮公司在辽宁部署邮轮航线、设立(shèlì)经营性(jīngyíngxìng)机构,提升邮轮停靠、旅客接待能力。
对在辽(liáo)宁安排始发港全年航次(cì)不低于10次的邮轮公司(gōngsī),给予不超过20万元/航次的奖励,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同时,按照每航次60元/人的标准给予邮轮公司人次(réncì)奖励,对邮轮公司委托接待的旅行社给予入境游客每人次100元奖励,人次奖励纳入“引客入辽”资金奖励范围(fànwéi)。
对邮轮访问停靠天数超过2天的,每增加1天,在上述支持标准基础上再予以每艘次10万元(wànyuán)一次性奖励,累计支持额不(bù)超过50万元。
以上(yǐshàng)奖励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。
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,沿海各市政府)
(九)支持(zhīchí)冰雪旅游消费
组织开展冰雪消费(xiāofèi)季等促消费活动,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(gāopǐnzhì)旅游景区、度假区,鼓励各地丰富冰雪场地和冰雪消费产品供给。
对新获评(huòpíng)的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(dùjiàdì),每个予以一次性500万元(wànyuán)奖励;对新获评的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对省级以上滑雪旅游度假地,按年度累计售出(shòuchū)门票收入总额同比(tóngbǐ)增长(zēngzhǎng)10%—15%(含)的予以一次性30万元(wànyuán)奖励,同比增长15%—20%(含)的予以一次性5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20%以上的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,各(gè)市政府)
(十)支持举办(jǔbàn)各类体育赛事
推动“跟着赛事去旅行(lǚxíng)”,发挥辽宁体育优势,大力发展赛事经济,对引进、创办、承办较大影响力体育赛事(tǐyùsàishì)的各级(gèjí)政府、体育行政部门、各类体育协会组织、赛事运营公司等主体给予支持。
对于举办职业(zhíyè)体育赛事(tǐyùsàishì),根据(gēnjù)项目类别(lèibié)、商业价值等,经评审,予以(yǔyǐ)30万元—300万元的办赛(bànsài)经费补助(bǔzhù),其中“首赛”给予额外补助100万元;对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,根据项目类别、赛事等级(děngjí)等,经评审,予以不超过3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承办全国各类体育赛事,根据办赛投入、社会(shèhuì)影响力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8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创办和举办具有地域特色、引流能力强的大众体育精品赛事,根据办赛天数、省外参与人数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1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以上补助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。
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体育局,各市政府)
(十一)支持(zhīchí)金融助力文体旅消费
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(kěkòng)的前提下加大文体旅消费信贷投放力度,合理设置信贷额度、期限、利率,简化办理流程,提高贷款审批效率,支持消费者购买文体旅产品和服务,开展(kāizhǎn)文旅活动和体育运动(tǐyùyùndòng)等。
鼓励(gǔlì)相关单位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,探索推出(tuīchū)“保险+消费信贷”类产品。
优化文体旅场景支付(zhīfù)服务,推动银行卡、现金、移动支付等各类(gèlèi)支付服务体系建设,完善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布局。
推进境外人员集中(jízhōng)的文体旅场所银行网点、支付终端、ATM及自助(zìzhù)设施建设和布放,提升入境(rùjìng)游客线上、线下场景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。
(责任单位:人民银行辽宁(liáoníng)省分行、辽宁金融监管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
(十二)维护(wéihù)良好文体旅市场秩序
加强文旅和体育领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,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,畅通举报(jǔbào)投诉渠道。依法查处、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、强制购物、有偿代约(dàiyuē)、恶意抢票囤票、“黄牛”倒票等(děng)行为。抓好重点文体旅场所、游乐设施、住宿餐饮等安全监管,提高应急(yìngjí)处置能力。
(十三)优化文体旅消费服务(fúwù)
鼓励行业创新(xīn),对文体旅(lǚ)产业推出的新业态、新场景实行审慎包容监管。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和安全容量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分级分类适度提高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容量。严格(yángé)落实巡演(xúnyǎn)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,推行“一次审批、全国巡演”。
(十四)加强(jiāqiáng)财会监督和统计监测
主管部门将(jiāng)对奖励涉及的票务(piàowù)销售(xiāoshòu)、现场上座率、带动消费额等情况进行核查,对发现的以各种形式和手段套取奖励资金的,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(zérèn)人责任;涉嫌犯罪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(sīfǎjīguān)追究刑事责任。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、研究机构合作力度,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,做好促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,及时跟进政策施行效果。
本(běn)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执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。本政策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(guójiā)、省有关法律法规(fǎlǜfǎguī)规章及其他政策规定。对符合本措施的(de)事项,同时符合我省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,在同一年度内(nèi)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(zhīchí)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相关奖补资金按照“当年申报,次年兑现”的原则予以支持。政策由省文化(wénhuà)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。
来源:辽宁省(liáoníng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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